部门职责


财务处部门简介


财务处是学校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,作为学校一级财务机构,在校党委、校行政的领导下,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,担负着学校资金的筹集、计划、使用、管理、监督与控制。财务处以服务于教学科研和学校发展为宗旨,努力探索并逐步建立适合我校特点的现代财务管理模式,不断提高服务水平,拓宽服务功能,积极为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。

财务处内设综合科、会计核算一科、会计核算二科、预算与绩效管理科、收入管理科等5个科室。财务处工作人员19人,其中党员13人,男性8人,女性11人。职称:教授1人,副教授1人,高级会计师7人,高级馆员1人,会计师4人,初级会计师5人。学历:硕士9人,本科10人。

财务处主要工作职责:

1.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财务管理要求,制定和完善学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。

2.根据《预算法》及学校事业发展重点,组织编制学校年度教育经费支出预算和决算,对预算的执行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;统筹安排调度学校各项资金,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综合分析和预测,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依据。

3.遵守《会计法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执行学校各项财经制度,负责对全校的财务工作进行业务监督、检查,负责各类经费的收支核算,面向学校发展服务,面向全校师生服务。

4.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求,负责全校各类资金的筹集、使用、管理,盘活存量资金,确保货币资金安全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支持学校各项事业发展。

5.负责对学校二级单位的财会业务进行指导,加强对二级单位的财务监管。

6.按要求编制各类报表、年度财务决算。

7.负责学校年度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报批和公示、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。

8.做好同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工作。

9.处理学校对外相关财经事务,积极配合教育、财政、发展改革委、审计等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审计、检查,按要求对财会业务和管理方面的事项进行整改。

10.加强学校财会人员队伍建设,负责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、继续教育以及资格年审。

11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