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项目单位:
根据《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9年度省直部门决算的通知》(鄂财函【2019】291号)的有关要求和省财政厅的部署安排,现就做好学校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绩效评价的范围
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(具体项目见附件1)。
二、绩效评价方式
本次项目绩效评价采取自评方式。评价内容包括:预算执行情况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。绩效评价报告采取“表+报告”的形式。
根据年初省人大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,各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绩效自评表(格式参考附件2),撰写自评报告(格式参考附件3)。自评报告要突出重点,原则上不超过4000字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单位根据有关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部署(时间安排、工作进度、工作要求),依据预算项目文本确定的项目目标进行逐项比对,填写自评表,撰写自评报告,于2019年4月25日前报财务处。
2.各单位要在2019年4月25日前,通过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平台)报送绩效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。
3.各项目组织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、总体绩效评价结果,财务处将向校领导专题汇报,绩效评价结果适时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并向社会公开。
附件: 1: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项目.xls
(联系人:易进伟 电话:18702774596)
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财务处
2019年4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