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有关通知精神,现就规范规划服务类、文化采购类支出(含音视频摄影摄像、PPT制作等)报销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严格控制相关支出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,严格控制规划服务类、文化采购类支出。上述支出非必要不予列支。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,充分论证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,坚决杜绝无实质内容、必要性不充分的支出。
2.确需开支的申报程序。确需开支上述项目的,须在申报用款计划时单独写明事由,并提交以下材料:支出必要性、必须性说明,详细阐述该项支出的政策依据、工作目的、预期效果,以及不开展该项工作可能产生的影响。如该项支出涉及相关会议决策,应一并上传会议纪要。预算明细及报价依据,列明支出明细及测算依据。
3.审核要求。财务处将依据省财政厅有关要求,对各单位申报的规划服务类、文化采购类支出进行必要性、合理性审核。对必要性不充分、超出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的项目不予通过。各单位应确保支出事项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要求。
财务处
2026年7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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